全人类共同价值的文化意涵与心理机制-中国文明网

全人类共同价值的文化意涵与心理机制

发表时间:2024-09-26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中国社会科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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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人类共同价值是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的理论成果。《尚书·尧典》有言,“克明俊德,以亲九族;九族既睦,平章百姓;百姓昭明,协和万邦”,体现了对共同价值观的早期构想。全人类共同价值中蕴含着丰富的传统文化资源,通过社会文化心理机制来促进共同价值的实现,能够为促进文化相通、民心交融,推动建设和谐世界提供必要的社会文化心理学思路。

  中华传统价值观的现代诠释

  民本仁爱的道德观:全人类共同价值的道德基石与文化传承。共同价值深植于深厚的人类情怀之中。中华文明倡导以“仁”为道德伦理的核心,不仅包含着对天地万物及其生命存在的认知,也体现了对生命意义的深刻理解。《礼记·中庸》载“仁者人也”。“仁”的精髓在于“爱人”,《论语·雍也》所述的“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以及《论语·卫灵公》中的“己所不欲,勿施于人”,都彰显了对他人权利和愿望的尊重。“天视自我民视,天听自我民听”“君者,舟也;庶人者,水也。水则载舟,水则覆舟”,均暗含了民众对君权有决定性影响的民本观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始终蕴含着“民本仁爱”的全人类共同价值理念。从“爱人者,人恒爱之”“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的仁爱思想,到“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民惟邦本,本固邦宁”“民者,国之本也”的民本仁政理念,再到“天下之治乱,系于人心”“天下者,非一人之天下,天下之天下也”的天下一体境界,这些“民本仁爱”的价值观为当下人类文明新形态的实践及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构建提供了道德准则。

  和合共生的社会观:全人类共同价值的发展理念与实现路径。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和谐发展的思想根深蒂固,如“以和为贵”“协和万邦”等,成为中华民族一直以来为人处世的规范准则、价值观念与行为方式。《国语·郑语》提出“和实生物,同则不继”,告诫我们真正的和谐能够促进万物生长,而单一的相同则无法持续。它体现了一种包容性特质和“求同存异”的思维方式,是中华民族“和而不同”价值观的凝练升华。中华文明不仅强调“以和为贵”,而且讲求“和而不同”,进而达到“和合共生”。深植于中华民族思想深处的“和合”价值观念,强调万物和谐共生、合作共赢,以及对多样性和差异性的尊重。从内在学理基础来看,人类命运共同体思想与我国传统“和合”文化高度契合,是传统“和合”文化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的创新性发展。这一理念不仅体现在古代智慧如“乐者为同,礼者为异”和“和也者,天下之达道也”中,而且通过“天下兼爱而相治”和“四海之内皆兄弟”等古语,传递出平等、博爱和互助的社会理想,同时又突出了“天下同归而殊途,一致而百虑”的实现路径,强调了在追求共同目标的同时尊重个体差异的智慧,推动国家和文明间的平等交流与和谐共生。

  天下为公的世界观:全人类共同价值的普遍追求与时代实践。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所倡导的“天下为公”理念,蕴含着中国人对公平正义、诚信、义利等价值的执着追求。“治天下也,必先公,公则天下平矣”,这正体现了公平与正义的重要性,为当代国际关系的发展提供了深刻的思想资源和行动指南。全人类共同价值深植于中华民族的“天下情怀”,以全人类的福祉为出发点,倡导全球治理的共商共建共享原则。“公”与“义”相辅相成。《荀子》指出,“义胜利者为治世”,凸显了为政者应以“义”为先,才能确保国家和社会的持续繁荣。《左传》中孔子所言“礼以行义,义以生利,利以平民,政之大节也”,进一步阐释了“义以生利”的深刻内涵。“义”不仅是实现“仁”的道德行为,也是人之为人的本质体现,更是国家间交往的正义准则。中华民族自古以来崇尚公平正义,倡导“君子义以为上”,认为在义利冲突时,义应高于利。这种义利观不仅强调个人修养和国家治理应以正义为基础,而且体现了责任与担当。全人类共同价值也强调“义”的重要性,认为“义”是维护社会秩序、实现国家繁荣稳定的必要条件。全人类共同价值观体现了中华民族的“天下情怀”,强调以全球利益为核心,推动共商共建共享的治理理念,共同创造人类文明的和谐未来。

  社会文化心理机制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仁爱”“和合”等理念与社会认同理论中的内群体扩展和共同价值认同相呼应,促使个体实现从“我”向“我们”的自我认知转变。社会认同理论提供了一个框架,帮助我们理解全人类共同价值在个体心理层面的运作机制。个体在群体中的自我定义,强调了成员间的共同点,为集体行动奠定了基础。在全人类共同价值视角下,社会认同理论强调将内群体的概念扩展到全人类。个体不仅认同自己的小群体,也认同自己作为人类这一更大群体的一部分。个体通过认同全人类的共同价值观,如关怀、友爱、互助等,来增强对全人类的归属感和认同感。

  共同内群体认同模型提出,将群体成员的认同从二元对立转变为更具包容性的“我们”,是促进社会和谐的关键途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强调的“和而不同”和“天下为公”理念,为构建一个超越具体族群、国家和文化的共同内群体,以及通过认同的转变促进社会和谐提供了理论基础,不仅有助于缓解社会矛盾,还能增强群体间的凝聚力,形成全人类的共同价值和目标。共情作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情感基础,对于加快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具有重要作用。深化对“民本仁爱”传统理念的理解,有助于我们更好地认识族际共情在促使人们超越民族界限、关切并感同身受其他民族的处境中的关键作用。这种共情引导人们将合作、互助等亲社会行为拓展至更广阔的族际空间,进而促进不同民族间的互惠与和谐。

  社会建构论认为,社会现实是通过个体和群体之间的互动沟通从而达成共识构建起来的,民族是社会文化因素所构建的现象,而非固定本质的实体。社会结构对个体行为产生影响,个体又通过自身角色和行为反过来影响和重塑社会结构,这一观点揭示了民族身份的可塑性。在这一理论框架下,“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的古训提供了全人类共同价值的现代解读,主张以“人类优先”取代“本国或本民族优先”的狭隘观念。这不仅是对中华传统“公私观”的现代转化,也是对共同价值感的一种提升。“和羹之美,在于合异”,这一理念强调了文明多样性对于人类进步的重要性。文化的丰富多样不仅是社会发展的动力,也是构建共同价值感的基石。“价值共同体”概念进一步强调了基于共同价值感和文化经验的群体合作,这种合作超越了利益考量,与成员的存在感、归属感、价值感和荣誉感等情感因素紧密相关。通过传统文化的现代转化,我们可以更好地理解和提升全人类的共同价值感,为构建和谐世界提供坚实的文化基础和价值导向。(吕邈/曲阜师范大学心理学院副教授、认知与行为研究院研究员)

【责任编辑:杨荃】